一、申请条件
1.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
2.无未结清住房公积金(公转商)贷款;
3.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已封存。
二、申请材料
1.领取人(须有合法继承权)或代领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2.死亡证明;
3.领取人与死者身份关系证明或继承公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继承人领取时提供);
4.单位证明或介绍信(死者生前单位代领时提供);
5.领取声明书;
6.转入账户信息(继承人领取的转死者或领取人储蓄卡[一类账户],死者生前单位代领的转代领单位账户)。
三、办理流程
1.服务窗口现场提交申请;
2.工作人员核对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申请材料是否齐全,若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及要求,则进一步进行审查;
若材料不齐的一次性告知所需材料;若不符合规定的不予受理,退回材料且告知其具体原因。
3.审查通过,完成办理。
四、办理地址
公积金银行网点地址请点击>>>三明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地址(附乘车路线)
公积金管理部地址请点击>>>三明住房公积金管理部地址及乘车路线
五、办理时限
法定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
承诺办理时限:当场办理
六、收费标准
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