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三明企业缓缴公积金措施
受疫情影响的企业,经中心审核同意缓缴住房公积金的,其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时间连续计算,不影响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或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一、申报对象
经审核同意缓缴住房公积金的企业职工。
二、申报条件
无限制条件
三、申报流程
由管理部直接认定
四、受理部门
住房公积金管理部
五、联系方式
1.市区管理部:0598-8956107
2.大田管理部:0598-7233736
3.永安管理部:0598-3620865
4.明溪管理部:0598-2868308
5.清流管理部:0598-5333009
6.宁化管理部:0598-6835566
7.建宁管理部:0598-3985923
8.泰宁管理部:0598-7861288
9.将乐管理部:0598-2262929
10.沙县管理部:0598-5831722
11.尤溪管理部:0598-63369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