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满足基本公积金贷款条件之外,还需满足以下要求:
1、户籍要求:申请人或者申请人配偶的户籍地或工作地(公积金缴存地)在惠州。
2、购房要求:
(1)所购住房为预售商品房、现房的,自房屋买卖合同签订且已付首期房款之日起到该合同约定的全部购房款付清之日前申请;
所购住房为存量房(二手房)的,自不动产登记受理回执签发之日起90天内或不动产登记机构颁发新不动产权属证书之日起90天内申请;
(2)购买预售商品房、现房(已确权)商品房的首套住房最低首付比例为20% 。在与开发商签订的按揭合作协议中约定首付比例的,最低首付比例按照约定执行。
如有组合商业贷款,商业贷款与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低首付比例要求不一致时,按照两者中取高者进行确定;
(3)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购房面积144平方米(含)以下的,贷款利率按同期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1.1倍执行,购房面积144平方米以上的,贷款利率按同期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1.15倍执行;
(4)以家庭(包括申请人、配偶、未成年子女)为单位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申请人不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用于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住房如有其他家庭的共有产权人,其他家庭成员拥有的住房套数也一并计算住房套数);
(5)购买预售商品房《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时间超过1年或购买现房已确权商品房且《房地产权证》出证日期超过1年的,须提交公积金中心认可的房地产评估机构作出的价值评估报告。
房屋价值应在房屋评估价值与《广东增值税普通发票》或《商品房买卖合同》两者中取低者进行确定。
基本贷款条件:
可点此查看:2022惠州市公积金贷款条件
贷款材料
异地缴存职工在惠州购房申请公积金贷款,除一般的贷款资料(与本市缴存职工贷款资料相同)外,还需要提供:
1、《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
2、近36个月住房公积金缴存明细(缴存未满36个月的按实际缴存月数提供)(由缴存地住房公积金中心出具)
注:目前广东省21地市已实现数据共享,广东省内缴存职工无需提供。
惠州市缴存职工贷款资料:点此查看
贷款额度
1、购买首套房个人最高贷款额度40万元,夫妻双方最高贷款额度60万元;
2、购买二套房个人最高贷款额度30万元,夫妻双方最高贷款额度50万元。
贷款额度的确定根据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缴存余额以及已连续按月正常缴存时间。
温馨提示:
以家庭(包括申请人、配偶、未成年子女)为单位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申请人不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用于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住房如有其他家庭的共有产权人,其他家庭成员拥有的住房套数也一并计算住房套数)。
计算公式:
1、连续按月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贷款额度=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8;
2、连续按月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12个月:贷款额度=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15 ;
3、连续按月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6个月:贷款额度=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20;
上述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包含最近12个月内的补缴金额以及近12个月内从外市转移到我市的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