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材料:
(1)户口迁出设区市的
①与原单位签订的《终止(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原件
②户口迁出设区市证明或户口迁入地户口迁入证明原件
③申请人的身份证原件
④申请人银行储蓄卡或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销户提取
(2)劳动关系迁出设区市的
①与原单位签订的《终止(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原件
②迁出设区市后重新就业所签订的《劳动合同书》原件
③申请人的身份证原件
④申请人银行储蓄卡或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销户提取
(3)非城镇户籍的农民工
①与原单位签订的《终止(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原件
②非城镇户籍证明原件
③申请人的身份证原件
④申请人银行储蓄卡或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销户提取
(4)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再就业,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①与原单位签订的《终止(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原件
②户口所在地县级民政部门出具的生活困难证明原件
③申请人的身份证原件
④申请人银行储蓄卡或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书面承诺在此后两年内不得以同一理由再次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销户提取。
(5)非公企业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①与原单位签订的《终止(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原件
②申请人的身份证原件
③申请人银行储蓄卡或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销户提取,一年提取一次。
办理流程:申请→受理→审批→办结(即时办结)
办理地点及时间:
地点:
1、市区管理部。地址:温陵北路151号鲤城建行二楼。
2、洛江管理部。地址:洛江区安吉路建设银行二楼。
3、泉港管理部。地址:泉港区福炼生活区白石宫建行二楼。
4、惠安管理部。地址:惠安县世纪大道县体育中心旁广海新景城二层。
5、晋江管理部。地址:晋江青阳迎宾路169号建行大楼十五楼。
6、石狮管理部。地址:石狮市八七路1083号建行滨海支行二楼。
7、南安管理部。地址:南安市普莲路432号一楼。
8、安溪管理部。地址:安溪县凤城镇河滨南路1068号建行二楼。
9、永春管理部。地址:永春县环城路6号建行大厦六楼。
10、德化管理部。地址:德化县浔中镇翰林府邸6#楼108A号建设银行二楼。
11、台商投资区管理部。地址:台商投资区东园镇区政府旁三鑫花园二楼。
时间:【冬季:上午08:00-12:00 下午14:30-17:30】【夏季:上午08:00-12:00 下午15:00-18:00】
办理时限及费用:
时限:即时
费用: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