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公积金回复:
泉州市目前暂不具备开展住房公积金“商转公”贷款业务的条件。
其主要原因是:
近年来我管理中心全面落实国家、省、市一系列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政策,积极支持居民自住和改善住房需求,加大住房公积金贷款投放,个贷使用率一直在高位运行。
为应对资金流动性不足问题,泉州市已先后通过资产证券化、银行应急融资、利用商业银行信贷资金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贴息贷款(简称“公转商”)等方式来拓宽融资渠道,以满足泉州市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资金需求。开展“商转公”业务将加剧住房公积金有限资金的流出,进一步加大流动性风险。
综上,泉州市目前还尚不具备“商转公”的条件,若今后条件允许,泉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及时予以研究实施。
若有其他住房公积金业务的问题,请拨打泉州市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0595—12329人工服务咨询,或者关注“泉州公积金”公众号、中心官方网站“办事指南”查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