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个人现金购买自住住房2年(以《房屋所有权证》签发日期为准)之内的,可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驻区管理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职工符合本规定,可以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为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定期余额(住房公积金的定期余额为每年6月30日结转的金额),且不得超过购买自住住房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