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需材料:
1. 《淄博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单位审核盖章)1份;(退休及辞职无需单位审核盖章)
2. 申请人身份证原件1份;
特需材料:
1. 职工辞职失业提取住房公积金:
(1)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原件、复印件各1份;
(2)失业证原件、复印件各1份;
(3)户口簿(个人单页)原件、复印件各1份或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1份(有效期30天)。
2. 职工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
仅需提供两项必需材料。
3. 职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住房公积金:
(1)人社部门出具的职工丧失劳动能力鉴定原件、复印件各1份;
(2)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原件、复印件各1份。
4. 职工出境定居提取住房公积金:
(1)移民批准文件或者定居国(地区)长期居住证明原件、复印件各1份;
(2)无法出具上述证明文件的,提供国内原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出境定居注销户籍的证明原件、复印件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