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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高层次人才支付商品房房租提取公积金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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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高层次人才支付商品房房租提取公积金办理流程

一、申请条件

淄博商品房房租公积金

1.申请人在本市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在本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

2.申请人无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未为他人提供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及住房公积金账户未被人民法院冻结。

二、办理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原件;

2.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的户口簿原件;

申请人与未成年子女不在同一户口簿的,在《淄博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上签字承诺。

3.申请人结婚证原件(山东省内共享查询的不再提供);

2011年8月1日后山东省内办理的婚姻登记,能够通过省民政部门共享查询的,不再提供结婚证或离婚证,其他情况需提供结婚证或离婚证;

离婚职工需提供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原件;

申请人在《淄博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上签字授权。

温馨提示:

1.职工本人申请办理。

2.申请人需在本市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在本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

3.租金价格主城区(含高新区)以8.0元/㎡、其他区县以7.5元/㎡为上限,以家庭为单位,租房面积按照现行标准90㎡的2倍,做为确定租房的提取额度。

4.申请人及其配偶仅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本市一套住房的租赁费用,提取额不得超过12个月的租赁费用支出。

5.提供房管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备案证明及完税发票的,可按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

6.为保证您的提取资金尽快到账,请尽量提供工行、农行、中行、建行、交行的工资卡或一类卡。提取资金拨入申请人本人储蓄账户。

7.业务办理完毕后,原件退还申请人。

8.为了节约您的宝贵时间,请您将材料准备齐全后就近到任一住房公积金服务厅办理。

三、办理地点及联系电话

张店管理部 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其他分中心、管理部 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00

1.齐鲁石化分中心 地址:临淄区遄台路石鼓生活区16号楼 咨询电话:0533-7186918

2. 淄矿集团分中心 地址:淄川区将军东路168号 咨询电话:0533-6022870

3.张店管理部 地址:市政务服务中心大厅(张店区西四路119号)三楼东区住房公积金服务区 咨询电话:0533-2307183

4.淄川管理部 地址:淄川区将军东路168号 咨询电话:0533-6022870

5.博山管理部 地址:博山区政务服务中心(淄博市博山区山头街道大观园路86号)二楼B-2住房公积金服务区 咨询电话:0533-4185473

6.周村管理部 地址:周村区“市民之家”(淄博市周村区新建东路228号)二楼正门服务台东临30米北区 咨询电话:0533-6160172

7.临淄管理部 地址:临淄区桓公路9号 咨询电话:0533-7313257

8.桓台管理部 地址:桓台县“便民中心”(淄博市桓台县张北路1886号)三楼住房公积金服务区 咨询电话:0533-8218404

9.高青管理部 地址:高青县政务服务中心大厅(高青县高苑东路7号)F区 咨询电话:0533-6969588

10.沂源管理部 地址:沂源县新政务服务中心大厅(鲁山路与瑞阳大道交叉路口东300米鲁中义乌商贸城三楼)D区 咨询电话:0533-2755811

11.高新区管理部 地址:淄博市高新区柳泉路111号创业火炬广场政务服务中心B座2楼 咨询电话:0533-3582163

12.市直管理部 地址:张店区联通路190号 咨询电话:0533-5201735

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 0533-12329

查询山东省,淄博市公积金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