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公积金可以通过工资形式直接发放给职工吗:
不能。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单位应当于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5日内将单位缴存的和为职工代缴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到住房公积金专户内,计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因此,单位不能将住房公积金以工资形式直接发放给职工,应依法按时、足额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手续。
温馨提示: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的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