窗口提交申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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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受理
1.材料补正
属于窗口受理的,受理人当场发现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能当场补正的告知申请人当场补正,并予以协助。不能当场补正的,告知需补正的材料内容和补正期限。
2.获取受理(不予受理)通知书
(1)经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综合柜员给予即时受理。
(2)经审核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不予受理,综合柜员当面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的原因。
(三)办理进程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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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窗口办理程序
1、申请人持所需材料到服务大厅窗口申请
2、前台综合柜员受理初审,转后台审批
3、后台审批人员复核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