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项名称:大修住房提取
编码:3709001002133-012
(二)实施机构
泰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服务大厅、泰山区住房公积金管理部服务大厅、岱岳区住房公积金管理部服务大厅、新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部服务大厅、肥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部服务大厅、宁阳县住房公积金管理部服务大厅、东平县住房公积金管理部服务大厅、新矿分中心住房公积金服务大厅、肥矿分中心住房公积金服务大厅
(三)申请主体
(四)受理地点
泰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服务大厅窗口
泰山区住房公积金管理部服务大厅窗口
岱岳区住房公积金管理部服务大厅窗口
新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部服务大厅窗口
肥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部服务大厅窗口
宁阳县住房公积金管理部服务大厅窗口
东平县住房公积金管理部服务大厅窗口
新矿分中心住房公积金服务大厅窗口
肥矿分中心住房公积金服务大厅窗口
(五)办理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02年3月国务院令第350号) 第二十四条: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六)办理条件
(七)申请材料
1、城镇户籍职工提供《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规划会议纪要》);农村户籍职工提供《宅基地使用证》原件。
2、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原件。
3、购买建筑材料发票原件。
4、施工费用发票原件(一年内)。
5、提取人身份证原件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6、提取人银行卡原件。
(八)办理时限
承诺时限:即时办理。
法定时限:当场办理。
《关于加强和改进住房公积金服务工作的通知》建金[2011]9号附件中“住房公积金服务指引”中提出:手续齐全的情况下,当场办理。需核查事项,自受理提取申请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告知结果。提取申请人对管理中心审核意见有异议的,可申请复核。复核申请在5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九)是否为贴心代办事项
否
(十一)咨询服务
1、现场咨询:泰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服务大厅(设咨询岗)。
2、热线咨询: 0538-12329。
1.提交方式
(1)窗口提交。
泰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服务大厅窗口,地址:泰安市岱道庵路162号。联系电话:0538-6278908
泰山区住房公积金管理部服务大厅,地址:泰安市泰山区财政局岱道庵路555号。联系电话:0538-8095583
岱岳区住房公积金管理部服务大厅,地址:泰安市岱岳区天平街道龙居园写字楼A座。联系电话:0538-3328088,3328066
新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部服务大厅,地址:新泰市府前大街1111号18栋1单元3号房。联系电话:0538-7262676
肥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部服务大厅,地址:肥城市龙山西路006号。联系电话:0538-3283291
宁阳县住房公积金管理部服务大厅,地址:宁阳县宁阳大道与杏岗路交汇处。联系电话:0538-5637969,561296
东平县住房公积金管理部服务大厅,地址:东平县虹桥路中段。联系电话:0538-2822142,2830927
新矿分中心住房公积金服务大厅,地址:新泰市新汶办事处汶中路/龙溪路口新矿佳苑商务综合楼四层。联系电话:0538-7829517
肥矿分中心住房公积金服务大厅,地址:肥城市高新区创业路宏瑞花苑。联系电话:0538-3514810
2、网络提交地址:
无。
(二)受理
1.材料补正
属于窗口受理的,受理人当场发现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能当场补正的告知申请人当场补正,并予以协助。不能当场补正的,告知需补正的材料内容和补正期限。
2.获取受理(不予受理)通知书
(1)经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综合柜员给予即时受理。
(2)经审核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不予受理,综合柜员当面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的原因。
(三)获取审批决定书
(四)流程图
(六)签订贴心代办委托书
无。
三、救济途径
(一)投诉
1.投诉受理:
(根据事项是否属于划转事项进行编写投诉受理内容)
属于划转事项的:无。
属于各部门办理事项的:市中心综合科负责对行政相对人违法违规投诉事项进行调查处理。
2.投诉时限:对一般投诉要及时办理,并于3日内将办理结果反馈给投诉人。重要投诉在3日内不能办理完毕的,可延长15日,在30日内将办理结果反馈给投诉人。
3.投诉处理
①对信函投诉举报做到逐件拆阅、登记,及时处理;
②对网络投诉举报应当及时登录收阅、打印登记,及时处理;
③对当面投诉举报应当分别单独进行,接待人员应当做好笔录;
④对投诉电话做到细心接听,询问清楚,如实记录。
4.投诉渠道
客服热线电话:0538-12329
综合科电话:0538-6278609
信箱:泰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服务大厅窗口
泰山区住房公积金管理部服务大厅窗口
岱岳区住房公积金管理部服务大厅窗口
新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部服务大厅窗口
肥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部服务大厅窗口
宁阳县住房公积金管理部服务大厅窗口
东平县住房公积金管理部服务大厅窗口
新矿分中心住房公积金服务大厅窗口
肥矿分中心住房公积金服务大厅窗口
邮编:271000。
1.行政复议受理机关
泰安市人民政府,地址:泰安市望岳东路3号,联系
电话:0538-6991055
2、行政诉讼受理机关
泰山区人民法院,地址:泰安市东岳大街5号,邮政
编码:271000
无。
本服务指南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相关内容的修改变动情况和工作实际要求,予以实时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