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机关、其他组织等单位,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可办理住房公积金信息变更登记。
申请材料
1、批准变更文件或工商部门出具的变更登记材料原件。
2、单位信息变更证明(加盖单位行政公章)。
3、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办理地点
泰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服务大厅窗口
泰山区住房公积金管理部服务大厅窗口
岱岳区住房公积金管理部服务大厅窗口
新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部服务大厅窗口
肥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部服务大厅窗口
宁阳县住房公积金管理部服务大厅窗口
东平县住房公积金管理部服务大厅窗口
新矿分中心住房公积金服务大厅窗口
肥矿分中心住房公积金服务大厅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