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6年《东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目前偿还住房贷款提取住房公积金需符合以下三方面条件:
1、借款人继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已办理的住房贷款并按月正常还款的,还款期须12个月以上;属于提前部分还款或一次性结清住房贷款的,时间在1年以内。
2、申请的住房贷款到期日长于法定退休年龄的,借款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必须保留一年的缴存额,贷款结清前,不得销户提取。
3、发生还款逾期现象的,本人及配偶一年内不得提取住房公积金;连续2次发生借款还款逾期的,或一年内发生3次及以上还款逾期的,本人及配偶三年内不得提取住房公积金;借款人在还贷提取住房公积金后再次发生逾期还款的,在贷款结清以前本人及配偶不得提取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