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提取人身份证(1份);
2、提取人本人银行卡(中、农、工、建、交、中信、邮储、招商、东营银行的一类银行账户)(1份);
3、业务材料人与提取人不一致的,提供业务材料人身份证及结婚证(或同户籍户口簿)(1份);
4、委托他人办理的,提供委托人及受托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1份)及被委托人身份证(1份);
5、其他材料
①非工作地或户籍地购房,购房材料为产权证、购房发票、契税完税证明。
②在工作地或户籍地购房。购房人在购房地户籍或工作证明(编制证或近半年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或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已办理产权证的,购房材料为产权证、购房发票、契税完税证明;未办理产权证的,购房材料为备案的购房合同、交款收据或发票、购房地房产交易部门出具的房查信息(有住房贷款的出具所购房屋的借款合同、人行征信报告和还款明细)。(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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