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晋中公积金缴存比例:5% -12%
按照相关通知以及2019年度晋中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标准,晋中调整了2020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比例。
一、缴存基数及其计算口径
自2020年7月1日起,晋中市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由2018年月平均工资调整为2019年月平均工资。
各单位应当在核定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后一个月内,将核定情况告知职工本人,以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二、缴存基数申报及调整时间
各单位应当在办理2020年6月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后,至2020年7月31日之间,进行本单位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的调整;如特殊情况逾期调整的单位,应当从7月份开始补缴。
三、缴存比例
2020年度职工本人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各5% 至12% ,同一单位职工的缴存比例应一致。
四、月缴存基数上下限
2020年度晋中住房公积金缴存上限为16878元,下限为14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