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在同一缴存职工在榆林市公积金中心系统内已设立两个或两个以上住房公积金账户的,按照公积金管理条例应将这些账户进行合并为一个公积金账户,且在并入账户所在管理部或者大厅办理。
申请材料:
1、《榆林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合并申请表》;
2、调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盖公章);
3、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至下午5:00(中午午休)
办理流程:
职工本人或者单位经办人持需并户个人身份证及单位相关证明材料到并入账户所在住房公积金管理部申请办理,资料齐全时现场办结。
办理地点及联系电话:
榆林公积金缴存
榆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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