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基本缴存比例仍为单位12% ,个人9% ;新开户单位的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比例和个人缴存比例均最高不得超过12% ,最低不得低于5% ;确有实际困难,需要降低缴存比例的单位,在5-12% 的范围内选择适当比例,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报兰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后执行。
(二)灵活就业人员无单位缴存部分,缴存比例统一为10% 。
住房公积金缴存范围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 外商投资企业,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或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外国及港、澳、台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常驻本地区代表机构;军队用人单位及其在职职工都应当缴存住房公积金。
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非全日制从业人员等无固定用工单位的灵活就业人员,参照法定退休年龄男性未满60周岁、女性未满55周岁的,也可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
前款中“在职职工”是指在上述单位中工作,并由单位支付工资的各类人员,以及有工作岗位,但由于学习、病伤产假等原因暂未工作,仍由单位支付工资的人员。其中包括与单位签定劳动合同或符合劳动保障部门认定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在岗职工、“离岗退养”职工、单位聘用的劳务派遣职工,以及港、澳、台职工;不包括外国国籍职工、已离开本单位仍保留劳动关系的离岗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