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缴存职工家庭在兰州市限购区域(城关区、七里河区、安宁区,含高新区、经济区,不包括九州开发区、高新区榆中园区)购买首套住房的,贷款额度不得超过房屋总价的70% ;
2、在兰州市非限购区域购买首套住房的,贷款额度不得超过房屋总价的80% 。
贷款要求:
1、贷款最高不超过60万元,单身职工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50万。
2、不得高于按还款能力测算的贷款额度。职工家庭月供支出与收入比统一按不超过50% 计算。
3、同时不得超过按缴存余额、缴存时间计算的可贷额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