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安县、甘谷县、武山县、清水县、张家川县:1470元-15924元;
秦州区、麦积区:1520元-15924元
2020年天水公积金缴存比例:5% -12%
根据相关政策规定,现就天水市就天水地区2020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工作有关事项发布通知。
一、缴存基数上限
2020年度全市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上限为15924元(根据天水市统计局公布的2019年度全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63692元计算的月平均工资5308元的3倍确定)月缴存额最高为3822元,即单位和职工月最高缴存额分别为1911元。
二、缴存基数下限
2020年度全市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下限为:秦州区、麦积区为1520元,秦安县,甘谷县、武山县、清水县、张家川县为1470元(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甘政发〔2017] 46号)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确定),秦州区、麦积区月缴存额最低为152元,即单位和职工月最低缴存额分别为76元;秦安县、甘谷县、武山县、清水县、张家川县月缴存额最低为148元,即单位和职工月最低缴存额分别为74元。
三、缴存比例确定
住房公积金按月缴存,月缴存额计算实行单位与职工同比例制度,缴存单位和职工个人缴存比例分别不低于5% ,不高于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