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笔贷款额度应同时符合下列计算标准:
1.单缴存职工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40万元;双缴存职工家庭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50万元;商转公贷款额度除执行上述标准外,最高不超过原商业贷款的剩余本金;
2.在保证借款人基本生活费用的前提下,缴存职工月还款额不应超过本人(含共同申请人)月收入的50% -60% ,月收入应按借款申请人(含共同申请人)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推算。
3.再交易自住住房贷款金额原则上不高于所购房屋总价的60% ,超过60% 的贷款须追加公积金担保人;
4.不高于购房总价款减去首付款后的余额。
5.单笔贷款额度的计算公式:
贷款额度=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公积金账户余额×缴存余额倍数×缴存时间系数×使用公积金贷款次数系数
(1)缴存余额的确定:以借款人及共同申请人缴存余额之和计算。
(2)缴存余额倍数的确定:缴存余额倍数为18倍,当个贷率高于75% 时,自动调整为15倍。
(3)缴存时间系数的确定:缴存时间以主借款人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时间为准。
6个月≤缴存时间≤12个月, 缴存时间系数为1.0;
12个月<缴存时间≤18个月,缴存时间系数为1.1;
18个月<缴存时间≤24个月,缴存时间系数为1.2;
24个月<缴存时间≤36个月,缴存时间系数为1.3;
缴存时间>36个月,缴存时间系数为1.5。
(4)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次数系数的确定:住房公积金缴存和贷款在同一管理系统,并能顺利实现按月划扣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还贷,且为初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系数为2.0;住房公积金缴存和贷款不在同一管理系统或二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系数为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