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材料:个人账户设立
(一)新录用职工
1.人员编制审核单、新毕业大学生安置就业介绍信等复印件;
2.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持财政、人社部门审批的工资表(如果因特殊原因不能提供原件的单位,也可提供复印件,但须注明“此件与原件相符”并每页加盖单位公章)
3. 新录用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4.《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员变更清册》一式两份
(二)调入职工
1.调令、任免令、复转军人分配介绍信、调动介绍信
2.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持财政、人社部门审批的工资表(如果因特殊原因不能提供原件的单位,也可提供复印件,但须注明“此件与原件相符”并每页加盖单位公章)
3. 调入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4.《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员变更清册》一式两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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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业务大厅:嘉峪关市房管局三楼。
咨询电话:0937-6284700
办理流程:
1.缴存单位提供要件材料
2.管理中心审核
3.归集窗口办理账户设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