断缴期间,提取业务还能正常办理,不受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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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什么是住房公积金的汇缴?
答:汇缴是指单位在每月规定时间将单位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为职工代扣代缴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到公积金中心住房公积金专户的行为。
2、如何计算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
答:职工个人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乘以缴存比例。
单位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乘以缴存比例。单位为职工缴纳和职工个人缴纳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应当相同。
3、什么是补缴往月?
答:补缴往月是指单位为全体在职职工补缴以往月份漏缴的住房公积金。
4、职工住房公积金可以在两家单位同时缴存吗?
答:不能,职工只能在一家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
5、什么情况下,单位应当为职工补缴住房公积金?
答:因单位原因漏缴、少缴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应当为职工补缴住房公积金。
6、忘记给调入的职工办理启封业务,导致漏缴了怎么办?
答:若单位确实存在为职工少缴的情况,需由单位专办员携带相关申请材料,直接前往住房公积金业务银行网点为职工办理部分补缴业务。
7、单位汇缴人数、缴存比例、缴存基数发生变化的,单位专办员应当在什么时候办理相关业务?
答:单位汇缴人数、缴存比例、缴存基数发生变化的,单位专办员应当在托收日前办理相关业务。
8、单位一年内可以为员工调整几次基数?
答:每位职工在一个住房公积金年度内(当年的7月1日至次年的6月30日)只能调整一次缴存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