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人向公积金中心(出国定居、丧失劳动力、领低保、建造自住房、大病、职工死亡、住宅建设电梯、租赁公共租赁住房、翻建大修自住房等提取)或受委托银行提出申请,并提供身份证明材料和业务证明材料原件。
注:受提取申请人委托,提取申请人配偶或同户口直系亲属(父母、子女)均可代办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提取受托人需提供身份证、结婚证或户口簿;其他提取受托人为提取申请人代办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的,应提供提取申请人和提取受托人的身份证明、委托授权证明材料(需出具有法律效力的委托公证,公证应注明授权人,被授权人、授权人事项、授权时间。)
2、提取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规定形式的,应当予以受理;提取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规定形式的,应退回申请材料并告知需要补正的内容。
符合下列规定时,应准予提取,并将资料录入业务信息系统,返还申请材料原件。
①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符合要求;
②提取申请人或提取受托人提供的身份证明、业务证明材料真实有效的;
③相关管理部门出具的业务证明材料已加盖部门印章;
④提取受托人代办的,不超过委托授权范围。
3、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提取资金应划转至提取申请人与公积金中心约定的本人结算账户(以下简称绑定卡),转账支付作为提取支付的唯一方式。
注:提取申请人未设定绑定卡的,需提供本人名下正常使用的银行储蓄(借记)卡或活期存折原件办理绑定卡业务;已办理绑定卡业务无需变更绑定卡的,办理后续提取业务时无需再提供绑定卡。申请办理变更绑定卡的,需将原绑定卡作废,然后再进行新的绑定卡登记。
网上提取指南
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众号
①进入“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公众号下方菜单栏点击“个人中心”→“绑定与解绑”、“银行卡绑定”,绑定个人住房公积金账号(登录密码请前往粤省事“惠州公积金首页-账户管理-账户密码重置”设置)和收款银行账号;
② 在公众号底部菜单栏点击“特色服务”→“特色服务”→“提取业务”→“到龄退休提取”,根据提取要求完成申请即可。
粤省事微信小程序
① 搜索&打开“粤省事”微信小程序,注册登录“粤省事”后,定位惠州市,在服务专区选择“公积金”服务类别。
② 选择“提取”业务一栏,在提取申请中选择“离休、退休提取”类别,根据提取要求完成申请即可。
惠州公积金网上业务大厅
①进入惠州公积金网上业务大厅(网址:http://www.hzzfgjj.cn/ish/),选择“个人用户”类型进行登录,个人用户可选择账号密码登录,也可以授权粤省事登录,随后进入到用户页面。
② 在“用户页面”左上角的“系统菜单”进入“我的提取”,选择“到龄退休提取”业务类别,根据提取要求完成申请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