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住房公积金缴存【秒懂公积金缴存】查询方式缴存基数缴存比例缴存额度计算公式
二、住房公积金贷款【秒懂公积金贷款】贷款额度本地贷款异地贷款
三、住房公积金提取【秒懂公积金提取】购房提取租房提取还贷提取销户提取
四、住房公积金转移接续【秒懂公积金转移接续】系统内转移系统外转移
五、沈阳住房公积金办事地点沈阳各区县住房公积金管理部地址、电话
正文
一、住房公积金缴存
1、网上查询
沈阳住房公积金官网个人查询网址:沈阳住房公积金商品房贷款指南
2.存量房(二手房)贷款
存量房,也就是二手房。存量房(二手房)贷款,是指在沈阳市缴纳了公积金的职工,在沈阳购买二手房时所申请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申请指南请查看>>>沈阳住房公积金存量房(二手房)贷款指南
3.组合贷款
住房公积金异地组合贷款,是指在沈阳市缴纳了公积金的职工,在沈阳购买商品房或者二手房时,所申请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够用,还需要同时向银行进行商业贷时,可以选择的贷款种类。相比分别向住房公积金中心和银行贷款,大大简化了手续。
申请指南请查看>>>沈阳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指南
点击返回目录沈阳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包括三种情况,分别是异地商品房贷款、异地存量房贷款、异地组合贷款,下面小编就分别为大家介绍一下:
1.异地商品房贷款
异地商品房贷款,是指在辽宁省内其他市缴纳了公积金的职工,在沈阳购买商品房时所申请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申请指南请查看>>>沈阳住房公积金异地商品房贷款指南
2.异地存量房贷款
存量房,也就是二手房。异地存量房(二手房)贷款,是指在辽宁省内其他市缴纳了公积金的职工,在沈阳购买二手房时所申请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申请指南请查看>>>沈阳住房公积金异地存量房(二手房)贷款指南
3.异地组合贷款
住房公积金异地组合贷款,是指在辽宁省内其他市缴纳了公积金的职工,在沈阳购买商品房或者二手房时,所申请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够用,还需要同时向银行进行商业贷时,可以选择的贷款种类,相比分别向住房公积金中心和银行贷款,大大简化了手续。
申请指南请查看>>>沈阳住房公积金异地组合贷款指南
异地贷款办理地点
东陵(浑南新区)管理部 浑南新区沈营路29-14号(哈尔滨啤酒厂对面)
异地贷款办理时间
每个工作日上午 8:30—11:30,下午13:00—16:00
双休日延时服务8: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异地贷款联系电话
东陵(浑南新区)管理部 024-23751057
三、住房公积金提取
1.提取条件
①现金购买自住住房;
②《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签发日期在两年之内(新民、康平、法库、辽中签发日期在半年以上,两年以内)。
③提取申请人及配偶无尚未偿清的沈阳住房公积金贷款。
2.提取材料:
①身份证(已婚提取申请人夫妻双方均须提供);
②《居民户口簿》或《结婚证》(已婚提取申请人提供);
③《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
④《契证》(无《契证》的,须提供纳税申报表);
⑤持外市地《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提取的,须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或《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和提取申请人或配偶外地户籍证明;
⑥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或提取申请人银行储蓄卡(须为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盛京银行、中国银行)。
3.提取额度:职工符合本条的规定,可以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为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定期余额。(住房公积金的定期余额为每年6月30日结转的金额),且不得超过购买自住住房的费用。
4.办理流程:
①柜面办理
提取申请人或代办人(提取申请人配偶、同一户口的直系亲属或单位公积金经办员)持相关要件(配偶代办须提供结婚证或户口簿、身份证;同一户口的直系亲属代办须提供户口簿、身份证;单位经办员代办须提供单位介绍信、身份证)到任一住房公积金管理部办理(铁路分中心除外)。
持外市地《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的,待购房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核实提取申请人购房信息后,办理提取。
②网上办理
登陆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个人网上服务大厅或手机APP,根据页面操作提示办理。
点击返回目录1.提取条件
①提取申请人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
②提取申请人及配偶在我市无自有产权住房且租房自住的;
③租住的房屋属性须为住宅;
④自租房提取的房屋须在沈阳市房产局指定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机关进行登记备案;
⑤公租房提取的房屋须为公租房或廉租房。
2.提取材料
①身份证(已婚提取申请人夫妻双方均须提供);
②《居民户口簿》或《结婚证》(已婚提取申请人提供);
③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或提取申请人银行储蓄卡(须为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盛京银行、中国银行)。
④自租房提取提供《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具体办理事宜附后;
⑤公租房提取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和租金缴纳收据。
3.办理流程
①柜面办理
a.提取申请人持相关要件到任一存住房公积金的管理部办理(铁路分中心除外)。
b.管理部对提取申请人提供的要件信息进行核实。核实准确的,当场即时办理。对信息有疑议,须要进一步核实的,3个工作日内办结。
②网上办理
登陆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个人网上服务大厅或手机APP,根据页面操作提示直接办理。
4.提取额度
自租房提取申请人及配偶年合计提取金额,不超过规定的提取限额。提取限额以承租房屋所在地及提取申请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地为准,其中:房屋坐落地址在沈阳市区的,提取限额为每月1200元;房屋坐落地址在辽中、新民、法库、康平的,提取限额为每月800元;提取申请人及配偶均在辽中、新民、法库、康平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提取限额为每月800元。
公租房提取申请人及配偶年合计提取金额,不超过当年已支付房租。
5.办理时限
柜面提交申请即时办理。网上提交申请,待审核通过后办理。
一般有三种情况可以提取沈阳住房公积金出来还贷:提前偿还公积金贷款、委托按月偿还公积金贷款、偿还组合贷商贷部分。
1.提前偿还公积金贷款
如果你已经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可以将住房公积金余额提取出来提前还贷,详细要求和申请办法请查看>>>沈阳住房公积金提取(提前偿还公积金贷款)
2.偿还商业贷款
如果你已经申请了商业贷款买房,可以每年提取一次每年还贷额的总额,详细要求和申请办法请查看>>>沈阳住房公积金提取(偿还其他住房贷款)
3.委托按月偿还公积金贷款
如果你已经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也可以按月将住房公积金提取出来偿还贷款,详细要求和申请办法请查看>>>沈阳住房公积金提取(委托按月偿还公积金贷款)
4.偿还组合贷商贷部分
如果你已经申请了住房公积金和商贷组合贷款,也可以按月将住房公积金提取出来偿还贷款,详细要求和申请办法请查看>>>沈阳住房公积金提取(偿还组合贷商贷部分)
1.申请条件
①提取申请人满足退休、集中封存、出境定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死亡等销户提取条件;
②提取申请人偿还沈阳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期间。
⑥提取申请人公积金账户须封存。
2.办理要件
①身份证;
②符合销户提取条件的证明文件;
③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或提取申请人银行储蓄卡(须为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盛京银行、中国银行)。
3.办理流程
提取申请人或代办人(提取申请人配偶、同一户口的直系亲属或单位公积金经办员)持相关要件(配偶代办须提供结婚证或户口簿、身份证;同一户口的直系亲属代办须提供户口簿、身份证;单位经办员代办须提供单位介绍信、身份证)到任一公积金管理部办理(铁路分中心除外)。
4.办理时限
即时办理。
点击返回目录四、住房公积金转移接续
1.申请条件
①职工工作调转,且新单位在我中心下设机构缴存公积金。
②单位合并、分立。
③职工公积金账户封存。
2.办理要件
①《住房公积金转移清册》;
②职工集中封存后有新单位接收的,须提供身份证、转入单位介绍信。
3.办理流程
①柜面办理
职工本人或单位公积金经办员持相关要件到任一住房公积金管理部申请办理。
②网上办理
转出单位公积金经办员登录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单位网上服务大厅,根据页面操作提示直接办理。
4.办理时限
即时办理。
5.办理时间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7:00
双休日延时服务8:30-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1.申请条件
①职工工作调转,其住房公积金账户须转入或转出我中心机构缴存;
②职工已在新单位设立公积金账户,且稳定缴存半年以上;
③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须停缴封存半年以上,方可办理系统外转出;
④职工本人及配偶无尚未偿清的沈阳住房公积金贷款;
2.办理要件
系统外转入:
①职工身份证原件;
同一单位多名职工同时办理的,除提供上述要件外,还须提供:
②《集中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委托书》;
③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系统外转出:
①职工在转入地提出申请即可。
3.办理流程
系统外转入:
职工本人或单位经办人持相关要件到任一公积金管理部办理铁路分中心除外)。
系统外转出:
职工本人在转入地提出办理申请。
4.办理时限
即时办理。
和平管理部
地址:和平区和平北大街48号
咨询电话:22713659
沈河管理部
地址:沈河区惠工街159号(地铁二号线金融中心站B出口南侧)
咨询电话:024-23936201
铁西管理部
地址:铁西区艳粉街61号(203路终点站对面)
咨询电话:024-25891893
皇姑管理部
地址:皇姑区宁山西路5号(怒江广场西行100米路南)
咨询电话:024-23495673
大东管理部
地址:大东区大东路175-1号(龙之梦畅园路南)
咨询电话:024-24357993
于洪管理部
地址:于洪区黄海路20号
咨询电话:024-23341206
沈北新区管理部
地址:沈北新区中央路77号
咨询电话:024-89601612
浑南新区管理部
地址:浑南新区沈营路29-14号A8号楼1-5门(哈尔滨啤酒厂对面)
咨询电话:024-23751057
苏家屯管理部
地址:苏家屯区牡丹街63-1号
咨询电话:024-89138568
新民管理部
地址:新民市站前大街 112号
咨询电话:024-27627763
辽中管理部
地址:辽中县南环路1号2门
咨询电话:024-87828903
法库管理部
地址:法库县法库镇龙山中路7号
咨询电话:024-87115883
康平管理部
地址:康平县康平镇中心路64号
咨询电话:024-87338256
铁路分中心
地址:和平区砂阳路618甲
咨询电话:024-620366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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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休日延时服务8: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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