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提取申请人偿还组合贷款本息期间;
2、《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已下发;
3、提取申请人及其配偶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须预留13个月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额;
4、提取申请人及其配偶须与中心签订委托提取还贷协议。
二、办理要件:
首次提取要件:
1、身份证(已婚提取申请人夫妻双方均须提供);
2、《居民户口簿》或《结婚证》(已婚提取申请人提供);
3、《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
4、《契证》(无《契证》的,须提供纳税申报表);
5、借款合同及抵押合同;
6、银行还款凭证;
7、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或提取申请人银行储蓄卡(须为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盛京银行、中国银行)。
非首次提取偿还同一住址的组合贷款商贷部分提取要件:
1、身份证(已婚提取申请人夫妻双方均须提供);
2、《居民户口簿》或《结婚证》(已婚提取申请人提供);
3、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或提取申请人银行储蓄卡(须为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盛京银行、中国银行)。
4、银行还款凭证(住房贷款信息已与中心系统对接的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盛京银行、中信银行、光大银行、招商银行、民生银行可不提供)。
三、办理流程:
(一)柜面办理
提取申请人或代办人(提取申请人配偶、同一户口的直系亲属或单位公积金经办员)持相关要件(配偶代办须提供结婚证或户口簿、身份证;同一户口的直系亲属代办须提供户口簿、身份证;单位经办员代办须提供单位介绍信、身份证)到任一公积金管理部办理(铁路分中心除外)。
(二)网上办理
提取申请人偿还组合贷款的商业银行为中国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中信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盛京银行、光大银行、招商银行、民生银行的,且住房贷款信息已与中心实现对接的;提取申请人非首次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此组合贷款的,可登陆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个人网上服务大厅或手机APP,根据页面操作提示直接办理。
四、办理时限:
即时办理。
办理地点及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沈阳公积金各区县管理部地址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