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夫妻双方任意一方的公积金缴存地或户籍地购买的自住住房方可提出申请。
2.住房装修贷款、购买商铺、车位、写字楼,商务公寓非住房类贷款、信用贷款、消费贷款、行员贷款均不属于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范围。
3.共同借款人(夫妻除外)不是房屋所有权人的,也不符合此项业务提取住房公积金。
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通过现场提出申请,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工作人员收到申请材料当场做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经审查,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工作人员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书面审查,在承诺办理时限内作出审查决定。
4.决定: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准予通过,发送短信告知申请人;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不予通过,告知申请人并在退回材料。
窗口办理流程图如下:
银行办理流程图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