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一年之内规定的,可以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为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定期余额(住房公积金的定期余额为每年的7月1日至下一年的6月30日结转的金额),且不得超过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费用。
符合偿还所购自住住房贷款本息规定的,在贷款未还清前职工及其配偶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定期余额,但不得超过贷款的余额及利息之和。当年存储金额超过当年还款金额的,提取额度不得超过当年还款金额。
符合以下规定的,提取金额为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本息余额,同时注销该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账户。
1、离休、退休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2、出境定居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户口迁出本市,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5、非本市常住户口或本市农业户口的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6、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并且住房公积金转入管理中心指定的账户集中封存满2年仍未重新就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