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户类提取住房公积金审批流程
(1) 提取申请人或代办人持《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审批书》及相关要件,向单位提出申请。
(2) 单位核实后,在审批书上加盖单位预留印鉴。
(3) 提取申请人或代办人持相关要件到管理中心的管理部进行审批。
(4) 住房公积金账户集中封存的职工,符合提取条件的无需经过原单位审核,可直接持《沈阳市职工住房公积金集中封存证明》(2012年1月1日后集中封存的职工无须提供)和所需要件,到公积金缴存管理部办理提取审批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