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委托逐月提取
1、在线申请:申请人按网上申请流程,据实提供身份信息、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婚姻信息、租赁提取金额、银行卡信息和手机号码等申请信息;
2、通过市公积金中心区管理部申请:申请人应当携带以下申请材料,并据实提供婚姻状况、租赁提取金额、手机号码等信息:
(1)申请人的身份证件原件;
(2)申请人名下的本市银行借记卡原件。
(3)如申请人配偶同时参与提取的,配偶本人也应当提供上述材料,还应当提供与申请人的关系证明材料原件。
(二)补充提取
申请人应当携带以下申请材料向市公积金中心区管理部申请,并据实提供婚姻状况、租赁提取金额、租赁提取期限、手机号码等信息:
(1)申请人的身份证件原件;
(2)申请人名下的本市银行借记卡原件。
(3)如申请人配偶同时参与提取的,配偶本人也应当提供上述材料,还应当提供与申请人的关系证明材料原件。
按规定可使用电子证照的,申请人可提供电子证照。如对申请人提供的申请材料有疑义的,市公积金中心可要求申请人进一步提供其他有效证明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