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材料名称 复印份数 备注 1 贷款申请表 到中心办事处营业大厅现场填写 2 户口簿 借款人、借款人配偶与抵押人(含房屋所有权人夫妻双方)均需提供。要证明子女、父母关系的,若子女与父母不在同一户口上,须提供父母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直系亲属关系证明。若父母从子女户籍所在地迁出,可由子女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直系亲属关系证明 3 户口簿复印件 1份 规定同2、复印内容指户口簿首页及借款人登记卡 4 身份证 借款人、借款人配偶与抵押人(含房屋所有权人夫妻双方)均需提供 5 身份证复印件 1份 购房人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的身份证号和姓名必须一致 6 婚姻状况证明 借款人、抵押人已婚的,需提供结婚证;未婚的,需提供单身声明;离婚的,需提供单身声明、离婚证或法院出具的离婚判决书、离婚调解书;丧偶的,需提供单身声明、医学死亡证明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死亡销户证明或法院出具的宣告死亡判决书或注明丧偶、配偶死亡的户口簿。房屋所在区域房地产交易登记管理部门如有特殊要求,按照房地产交易登记管理部门要求提供有关材料 7 婚姻状况证明复印件 1份 规定同6 8 原拆迁房屋所在地拆迁许可证和拆迁批复 9 原拆迁房屋所在地拆迁许可证和拆迁批复复印件 1份 10 回迁房屋投资代建协议书 11 回迁房屋投资代建协议书复印件 1份 12 回迁安置协议原件 13 回迁安置协议复印件 1份 14 拆迁人(即回迁安置房开发单位)的 银行收款户名、开户行名和账号 15 作为抵押的自有、共有或第三者所有的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16 作为抵押的自有、共有或第三者所有的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 2份 其中评估使用1份;抵押使用1份 17 评估报告 1份 18 还款存折 按窗口人员要求在中心办事处营业大厅开立 19 公积金卡及交易密码 主辅借款人均须提供
注:
1、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所需材料,按照房地产交易登记管理部门要求提供(必要时留存原件),以下以市内四区(不含高新园)所需材料为例,仅做参考(实际与房地产交易登记管理部门要求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