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在单位正常缴存公积金的,毕业5年以内的全日制本科、硕士、博士毕业生可以享受。
毕业5年以内,是指从《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中的毕业年度到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审批年度,不超过5年。
——政策内容一、提高高校毕业生和城市发展紧缺人才贷款额度
取得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与学位五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及经过认定的我市城市发展紧缺人才,在单位正常缴存公积金的,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在我市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单人或双人最高贷款额度在当期最高贷款额度基础上提高20万元。
二、放宽高层次人才贷款条件
经过认定的我市高层次人才在我市购买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可放宽到当期最高贷款额度的2至5倍。
三、施行期限
以上政策施行期限为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