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咨询;
(2)受理;
(3)审批;
(4)准贷通知;
(5)担保;
(6)银行放款;
(7)按月还款;
(8)结清贷款清户解押。
(1)咨询
办公地点: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信贷科(三楼)
(2)受理
受理步骤:登记(电脑查询及受理信息反馈(业务受理(借款人填写申请表
(3)审批
审批步骤:经办人初审(科长复审(中心审贷会审批(材料传递
审批内容:
①身份核对;
②公积金义务执行情况;
③借款人与公积金中心债务关系及与其它债务关系(包括配偶及参贷人);
④借款额度、利率及期限;
⑤借款人资信;
⑥售房合同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
⑦售房人资信;
⑧房屋单价;
⑨房屋用途;
⑩共有产权其他共有人抵押承诺。
(4)准贷通知
自借款申请15个工作日内,根据中心审贷会审批结果,通知借款人签属借款文件,15日内未办完手续的经管理中心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5个工作日。
签约内容: 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借款合同
(5)抵押担保
办公地点: 朝阳市(县、市)房产局
贷款人持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借款合同及相关资料到朝阳市房产局相关部门办理抵押登记及担保手续。
审核内容:
①身份核对;
②借款额度、利率及期限;
③借款人资信;
④售房合同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
⑤售房人资信;
⑥房屋单价;
⑦房屋用途;
⑧共有产权其他共有人抵押承诺。
(6)银行放款
根据放款通知单、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委托扣款协议,由银行放款。放款银行将开户信息,借据传递到中心。
(7)按月还款
借款每月必须及时在个人还款账户中存入足够的资金,否则将按月计收万分之2.1的逾期利息。
(8)结清贷款
借款人可于借款之日起两年后一次还清借款本息,结清本息后持中心证明文件到相关部门办理解押,清户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