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继承人、收益赠人可提取职工的住房公积金
【办理材料】
1、《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 下载地址
2、职员死亡证明
3、合法继承证明(公积金余额一万以下的)
4、经办人、提取人身份证
5、继承权公证书或人民法院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公积金余额一万以上的)
【提取额度】
一次性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存储余额,同时注销个人账户
【办理时限】
1个工作日
【办理地址】
道里办事处道里区民安街10号
道外办事处道外区景阳街132号
南岗办事处南岗区三姓街61号
香坊办事处香坊区和平路66—2号
平房办事处平房区双拥路11号
松北办事处松北区松北大道11号
【日常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8:30—12:00,13:30—16:30
周六:8:30-11:30
【办理流程】(同一窗口及时办理)
1、到办事处提交申请
2、等候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