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
2、非本市户口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3、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满两年为再就业
4、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注:2,3,4满足其一即可)
【办理材料】
1、《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 下载地址
2、本市户口职工离职满两年需提供终止劳动关系证明、《黑龙江省就业失业登记证》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需提供鉴定委员会出具的证明以及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4、外地户口职工离职需提供户口、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5、经办人、提取人身份证。
【提取额度】
一次性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存储余额,同时注销个人账户。
【办理时限】
1个工作日
【办理地址】
道里办事处 地址:道里区民安街10号
道外办事处 地址:道外区景阳街132号
南岗办事处 地址: 南岗区三姓街61号
香坊办事处 地址:香坊区和平路66—2号
平房办事处 地址: 平房区双拥路11号
松北办事处 地址: 松北区松北大道11号
【日常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 : 8:30—12:00,13:30—16:30;
周六:8:30-11:30
【收费标准】
无
【办理程序】(同一窗口及时办理)
1、到办事处提交申请书
2、等待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