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
2、调入地当地公积金开具的转移证明
3、经办人、提取人身份证
重大疾病提取
1、《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
2、单位出具的家庭生活困难证明。
3、诊断证明材料(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出具的)。
4、医疗专用结算票据。
5、经办人、提取人身份证。
6、同一户口直系血亲需提供户口本或结婚证(配偶提取时提供)。
棚户区改造提取
1、《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
2、《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以及《搬迁验收单》
3、配偶或同一户口的直系血亲需提供户口本或结婚证
4.、经办人、提取人身份证。
租房提取
1、《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
2、经办人、提取人身份证。
3、1)租住公共租赁住房需提供网上联机备案的公共住房租赁合同,缴纳租金票据。
2)租住商品住房需提供指定房产部门出具职工本人及配偶名下无房产的证明(有效期一个月)。
4、婚姻状况证明(已婚职工提供《结婚证》或《居民户口簿》、未婚职工提供《居民户口簿》、离异职工提供《离婚证》和《居民户口簿》。
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提取1、《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
2、本市户口职工离职满两年需提供终止劳动关系证明、《黑龙江省就业失业登记证》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需提供鉴定委员会出具的证明以及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4、外地户口职工离职需提供户口、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5、经办人、提取人身份证。
死亡提取
1、《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
2、职工死亡证明。
3、合法继承证明(公积金余额一万以下的)
4、经办人、提取人身份证
5、继承权公证书或人民法院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公积金余额一万以上)
出国定居提取1、《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
2、离职手续和户口注销页
3、经办人、提取人身份证
离休、退休提取
1、《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
2、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提取住房公积金,单位已为其办理封存的,可凭身份证直接办理提取并销户;提前退休的,在未与社保联网前,凭身份证和退休审批表办理提取并销户。
3、经办人、提取人身份证
偿还商业贷款提取1、《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
2、配偶须提供关系证明(结婚证或者户口簿)。
3、偿还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本息,提供《借款合同》。
4、经办人、提取人身份证
5、个人征信报告、近期还款凭证。
建造、翻建及大修住房提取
1、《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
2、配偶提取时,还须提供关系证明(结婚证或者户口簿)。
3、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还需提供《国有土地使用证》《集体土地使用证》、《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购买建筑材料、施工费用发票以及《房屋所有权证》。
4、大修自住住房的,还须提供街道(镇)及其以上城建部门出具的大修证明购买建筑材料、施工费用发票以及《房屋所有权证》。
5、办人、提取人身份证。
购房提取
1、《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
2、购买本市住房的,需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提取金额20万(含)以上或购买外地住房的,还需提供全额购房发票或契税完税证明
3、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须提供房产部门联机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和《购房发票》
4、配偶提取提供能够证明婚姻关系的结婚证或户口簿
5、经办人、提取人身份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