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非贷款购买自住住房
【办理材料】
1、《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
2、购买本市住房的,需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提取金额20万(含)以上或购买外地住房的,还需提供全额购房发票或契税完税证明
3、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须提供房产部门联机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和《购房发票》
4、配偶提取提供能够证明婚姻关系的结婚证或户口簿
5、经办人、提取人身份证
【提取额度】
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存储余额,但提取额度不得超过购房款。
【办理时限】
1个工作日
【办理地址】
1、道里办事处:道里区民安街10号
2、道外办事处:道外区景阳街132号
3、南岗办事处: 南岗区三姓街61号
4、香坊办事处:香坊区和平路66—2号
5、平房办事处:平房区双拥路11号
6、松北办事处:松北区松北大道11号
【日常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8:30—12:00,13:30—16:30
周六:08:30-11:30
【收费标准】
无
【办理程序】(同一窗口及时办理)
1、到办事处提交申请书
2、等待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