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设立或新录用职工,应自办理缴存登记之日起20日内办理职工账户设立手续。
办理材料:
1、经管理中心审核的《辽源市职工公积金汇缴清册汇总表》及《辽源市职工公积金汇缴清册》(附电子版);
2、新录用职工需填写《辽源市职工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
3、填写《辽源市职工公积金汇(补)缴书》;
4、付款票据(进账单或汇票)。
办理流程:单位提供要件材料→服务窗口办理手续
办理场所:
1、市区服务窗口地址:市工商银行世纪广场支行,公积金服务窗口。
2、东丰服务窗口地址:东丰县建设银行二、四楼,公积金业务部。
3、东辽服务窗口地址:东辽县建设银行三楼,公积金业务部。
办理时限:手续齐全情况下,不超过2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