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设立的单位,应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
办理材料:
1、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民办非企业单位出具单位设立批准文件或法人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企业出具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工资表原件及复印件;
4、上一年度财务报表原件及复印件;
5、领取并据实填报《辽源市职工公积金汇缴清册汇总表》及《辽源市职工公积金汇缴清册》(附电子版)。
办理流程:
1、单位提供要件材料
2、管理中心审核
3、办理缴存登记
办理场所:
1、市区服务窗口地址:管理中心归集科(交通银行二楼)。
2、东丰服务窗口地址:东丰县建设银行二、四楼,公积金业务部。
3、东辽服务窗口地址:东辽县建设银行三楼,公积金业务部。
办理时限:手续齐全情况下不超过5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