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辽源公积金缴存比例为5% -12%
扩展阅读:辽源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比例核定工作实施细则
一、缴存基数核定要求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每年核定一次,由缴存单位申报、公积金专人审核。
二、 缴存基数核定标准
1.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依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
2.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工资基数按下列构成核定。
(1)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工资基数按国家规定的公务员工资构成核定。
(2)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基数按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和津贴、补贴构成核定。
(3)企业人员工资基数按计时工资或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构成核定。
3.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不得低于统计部门公布的本地区上一年度最低工资标准;最高缴存基数不得超过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3倍。
三、缴存比例核定标准
职工单位及个人公积金缴存比例最高不得超过12% ,最低不得低于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