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范围内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社会团体等单位均应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开户。
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开户。
二、受理地点:
按属地化原则,就近的南充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县市区管理部(以下简称各公积金经办网点)。
三、办结时限 :
法定时限5天,承诺时限:通过审核后,当场办理。
四、办理要件:
1.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登记信息表(缴存表格集合下载);
2.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登记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4.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经办人授权书(缴存表格集合下载);
6.缴存单位缴款账户信息备案登记表(缴存表格集合下载)。
五、办理程序:
1.单位经办人持上述办理要件到各公积金经办网点进行审核;
2.审核通过,各公积金经办网点为单位办理开户手续,打印《住房公积金单位开户回单》,单位经办人签字后扫描至系统,再返给单位留存。
注意:办理登记开户业务的单位应同时办理职工个人账户设立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