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方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二、办理流程:
(一)窗口办理:
1.申请:申请人到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提交申请材料;
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09:00-12:00 下午:13:30-17:00 备注:法定工作日
办理地点:四川省-自贡市-自流井区-通达北街街道-62号
2.受理:窗口工作人员收到申请材料当场或者规定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办理机关应在规定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不属于受理范围的,出具不予受理答复;
3.审查:办理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初步审查意见;
4.决定:办理机关负责人依据审查意见签署审批结果。对予批准办理的,由办理机关向申请人核发办理结果,不予批准的,由办理机关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对结果有异议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二)网上办理:
1.互联网受理
2.互联网办理
3.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
三、受理条件:
借款人在贷款期间可申请办理提前还贷手续。
四、申请材料:银行卡、身份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