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步:贷款资格审查:贷款申请人持身份证及人民银行征信报告到中心贷款科确定最大贷款金额,并且领取相关资料以及咨询相关事宜。
第二步:到中心个贷科面签和审核资料:房屋买卖双方将所有资料统一交中心贷款科,面签和初审相关贷款资料。
第三步:上报审贷会审核:初审后的贷款资料上报贷款审核小组复审。
第四步:买卖双方到房管局过户:中心贷款审核小组复审资料后,买卖双方到房管局和不动产过户交易。
第五步:到指定银行办理面签:中心贷款科将复审后的借款人申请资料和《委托贷款通知书》送达指定银行,借款人持所需资料到银行面签。
第六步:到房管局办理抵押手续:银行通知借款人到房管局办理他项权利证,他项权利证办好后借款人送银行。
第七步:银行向内江公积金中心出具划款通知书:银行与借款人签订合同后,办理好抵押登记手续后,向内江公积金中心提交划款通知书。
第八步:中心向银行划款并发放贷款:中心接到银行提交的划款通知书后,将相应金额转入中心贷款专户中,委托银行统一发放。
第九步:借款人按期还款:借款人在中心发放贷款后的次月向按月中心支付按揭款的本金和利息。贷教满一年后可向我中心申请提前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