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设立或新录用职工,应自办理缴存登记之日起20日内办理职工账户设立手续。
办理场所:归集科
办理要件:
1.个人住房公积金明细账户设立登记表;
2.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3.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办理流程:单位提供要件材料-管理中心审核-到归集科开立个人账户
办理时限:手续齐全情况下,不超过3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