扩展阅读:广安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的通知
1.为有效管控住房公积金流动性风险,确保全市住房公积金业务稳健运行,根据广安市住房公积金资金规模现状,充分调研借鉴周边中心管理情况,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于2019年12月3日出台了《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广市金管委﹝2019﹞5号),夫妻双方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借款人,最高贷款额度为40万元,单身或夫妻双方单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借款人,最高贷款额度为35万元。
2.为避免影响缴存职工购房需求,减少缴存职工购房压力,中心于2019年9月1日正式开通了住房公积金商业银行组合贷款业务,公积金贷款不足部分可以向商业银行申请住房贷款。
3.下一步中心将在确保资金流动性风险安全的情况下,充分结合广安市房地产实际及中心资金规模情况,及时对贷款政策作出调控,进一步减轻借款人购房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