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程序
1、领取下列表格并按照规定填报。
(1)《资阳市住房公积金变更清册》一式二份;
(2)《住房公积金补缴申请表》一式二份;
2、提交申报资料及转入汇缴资金。
(1)缴存人员较上月无变化的,直接到公积金业务窗口打印《资阳市住房公积金进帐凭证》。
(2)单位当月职工人数减少(封存、托管、销户、转移)业务发生的,单位必须在当月汇缴前先行办理人员减少的审批手续,方才能办理汇缴。应填写《资阳市住房公积金变更清册》加盖单位公章,到缴存公积金业务窗口办理封存,并打印《资阳市住房公积金进帐凭证》。
(3)单位当月职工人数增加(新增职工、调入职工、启封),单位必须填报《资阳市住房公积金变更清册》,加盖单位公章,直接到缴存公积金业务窗口办理新增,并打印《资阳市住房公积金进帐凭证》。
应注意的是,新增职工滞后或启封滞后需同时补缴以前年度(或月份)的住房公积金的,还应填写《住房公积金补缴申请表》,补缴额计算应准确。
3、单位汇缴变更人数较多时,须到公积金业务窗口拷贝相对应的excel文件。
4、公积金业务窗口受理审核单位提交的资料后,单位提交的资料和中心系统核对无误后,公积金业务窗口工作人员按《住房公积金汇缴业务操作规程》为单位办理汇缴。
特别提示:
为保障转入资金及时分解到职工个人账户,控制单位未分配金额,请各缴交单位按照中心要求办理汇缴,汇缴额计算必须准确(见角进元)。
三、单位办理补缴业务
办理程序
1、领取下列表格并按照规定填报。
(1)《资阳市住房公积金变更清册》一式二份;
(2)《住房公积金补缴申请表》一式二份;
2、提交申报资料。
3、单位补缴人数较多时,须到公积金业务窗口拷贝相对应的excel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