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休、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交的资料:
1.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销户);
2.身份证原件(验退)和复印件;
3.离休、退休证或相关证明文件原件(验退)和复印件;
4.储金卡(单位经办人签字或盖章确认余额);
二、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交的资料:
1.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销户);
2.身份证原件(验退)和复印件;
3.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备案登记表原件(验退)、复印件或相关证明文件;
4.储金卡(单位经办人签字或盖章确认余额);
三、出国、出境定居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交的资料:
1.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销户);
2.身份证原件(验退)和复印件;
3.提供出国、出境定居证明文件或户籍注销证明;
4.储金卡(单位经办人签字或盖章确认余额);
四、异地调动提取 住房公积金需提交的资料:
1.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销户);
2.身份证原件(验退)和复印件;
3.储金卡(单位经办人签字或盖章确认余额);
4.工作调动函原件(验退)和复印件(可提取或转出;本市行政辖区内仅能办理转移);
五、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需提交的资料:
1、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表。
2、住房公积金储金卡需经单位经办人核实余额并签章。。
3、公安部门死亡证明或医院出具的医学死亡证明。
4、代办人出具职工原所在单位加盖公章的委托证明,以及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死亡职工所在单位开户行、账号及户名。
温馨提示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权要求提取人提供其他必要的相关证明材料。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六、职工在职期间被判处刑罚并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交的资料:
1.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销户);
2.身份证原件(验退)和复印件;
3.储金卡(单位经办人签字或盖章确认余额);
4.司法部门判决裁定书、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等相关材料;
七、职工考取研究生并与单位脱离劳动关系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交的资料:
1.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销户);
2.身份证原件(验退)和复印件;
3. 储金卡(单位经办人签字或盖章确认余额);
4.录取通知书原件(验退)和复印件;
5.与单位脱离劳动关系证明复印件(原件验退);
八、职工离职参军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交的资料:
1.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销户);
2.身份证原件(验退)和复印件;
3.储金卡(单位经办人签字或盖章确认余额);
4.入伍通知书原件(验退)和复印件;
重大疾病
1、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表。
2、住房公积金储金卡需经单位经办人核实余额并签章。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提取夫妻双方名下的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4、患县级以上医疗保险管理部门所规定的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提供医保定点医院或县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医疗费支付证明、本人和配偶及直系亲属关系证明。
5、没有参加医疗保险的,提供社区相关证明。
6、职工收入情况证明。
特别说明:
①、符合上述提取条件的,在最后一次发生费用后三个月内办理提取。②、提取金额为医保报销后自付部分的医药费支出金额。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权要求提取人提供其他必要的相关证明材料。
委托办理的,受托人出具职工本人所在单位加盖公章的委托证明,以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符合以上条件办理提取的,在单位缴清职工住房公积金后,可一次性提取个人账户内存储余额并注销个人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