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调整或职工在州内工作发生变动,单位应及时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转移手续。转移包括同管理部转移和不同管理部转移。
办理材料:
1、填报《住房公积金转移变更审批表》
2、提供相关职工转移文件资料复印件;
办理流程:
1、同管理部转移:单位经办人员提供要件材料→所属住房公积金管理部审核→办理转移手续。
2、不同管理部转移:单位经办人员提供要件材料→转出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审核→转出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办理转移手续,同时办理职工个人账户余额转账或电汇手续→转入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收到转入款项收款后办理转入职工接收手续。限每月20日前办理不同管理部转移业务。
办理时限:
手续齐全情况下,同城转移不超过3个工作日,异地转移不超过15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