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现金还款
提供借款人身份证原件,扣款账户/卡原件
使用住房公积金冲抵贷款的
1、《楚雄州住房公积金提取转移审批表》2份;(点击进入下载)
2、身份证原件1份;
3、结婚证(转账清偿配偶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提供)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借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1份(2014年9月14日以前发放的需提供,2014年9月14日以后发放的贷款无需提供)
>办理渠道
现金提前还款:发放该笔贷款的受托银行网点。
个人账户余额冲还贷:州中心驻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各县管理部业务柜台。
>办理流程
还款人携带要件资料到管理部柜台申请办理→管理部审核要件资料→办理提前还款手续→提前结清的,持结清凭证到委托银行办理权证出库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