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提取资料相关事宜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精神,积极推进“互联网+住房公积金”建设,进一步方便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切实提升中心服务效能,经研究决定,现将缴存职工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凡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女满55周岁,男满60周岁)且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已封存的缴存职工本人在办理退休提取时,只需持身份证原件即可办理。其他情况的退休提取,仍按原规定办理。
二、通过“贵阳公积金”微信公众号自助办理退休提取的办理时间为工作日的9:00时至16:00时。
三、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2018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