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房住不炒”的定位,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落实完善相关支持政策,促进我市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通过出台相关政策,加快佛山市存量轮候贷款发放速度,现时住房公积金贷款轮候已结束,贷款恢复常态化发放,缴存职工在佛山市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按申请流程受理及放款。申请流程如下:
1、借款人向受委托银行递交申请资料;受委托银行自受理借款人贷款申请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把审核资料送达市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
2、市公积金管理部门自受委托银行送达借款人申请资料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意见,并通知受委托银行;
3、贷款申请经市公积金管理部门审批同意后,借款人与受委托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并办理有关房屋抵押手续;
4、市公积金管理部门收到受委托银行提交借款合同和抵押手续资料后,把贷款资金划到受委托银行贷款专户;
5、受委托银行在1个工作日内发出贷款,把资金划到售房方指定的账户。
特此通知。
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2年6月27日